我一口气说了很多,我相信以锦笙的聪明和丰富的阅历,应该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
“ok,我现在就办。把尺码和医院的地址及病房号告诉我。”锦笙在关键时候并没省字,让我松了口气,他要是像平时一样说话只说五个字以下,那就坑了。
他几乎不作任何的质疑就答应了,可见他的决断能力。
让一个男人送两套女人的衣服到医院,这本来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甚至是有点诡异,但锦笙却一口答应下来。
难怪安明如此看重锦笙。
挂了电话后,我说:“请问头儿怎么称呼,工作人员说我叫黄小丽,我说我叫袁小暖,咱们的这名字风格倒也挺像的。”
她说:“你的那个朋友真的会给我们送衣服来?我怎么觉得这件事这么不靠谱?”
我说:“没什么不靠谱的,温城到处都是名牌服装店,他只要报上尺寸,然后让人家给搭配一套最新款,再付了钱就行了,至于他挑的风格是不是符合我们的审美,那就另当别论,不过只是暂时换一下而已,如果不喜欢,扔了便是。”
“你朋友很有钱吗?”黄小丽问。
我笑了笑,“还好吧,各人对有钱的标准定义不一样,但肯定不是很缺钱的那种。”
“我看我们还是不要出去了,这样违观。”黄小丽又开始担心起来。
我说:“有人知道就违观,没人知道就不违观,这件事没人知道,所以不存在违观。你放心吧,如果真要是上面的人发现,你就说我趁你不备给跑了,你追我出去而已,总之不会连累你的。”
聊了一会,锦笙来了。
锦笙还是那一身行头,头发扎在脑后,一身黑衣黑裤黑鞋。两道剑眉,一双俊目,帅得像时尚杂志上的男模。强大的气场又让他像一名王子。
和我预料的一样,黄小丽一看到锦笙就呆了。那眼光就再也离不开了。
我敢打赌像黄小丽这样的工作人员,平生肯定没有机会见识这样帅气,而且还洋气的帅哥。
锦笙的魅力在于他不但长相俊郎,而且气场强大,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气势,而这种气质,恰恰又是最吸引女生的。
“介绍一下,这是黄头儿,这是闻锦笙。”我笑着介绍。
锦笙微微点头,“黄头儿好。”
之前略有些嚣张的黄小丽竟然忽然就羞红了脸,不得不让我感叹帅哥的强大杀伤力。此时的黄小丽显得拘谨而害羞,竟然像初次和男生打交道的小姑娘一样。
我去,原来天下女人都一样喜欢帅哥,头儿也不例外。尤其锦笙这样的超极帅哥,像黄小丽这样的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底层小女生,面对他基本上已经丧失了基本的免疫能力。
“对不起嫂子,我去的那家店,没有你的尺码,但黄头儿的尺码是有的,而且你头上有伤,如果不戴帽子出去,那显得太奇怪,如果戴了帽子,那会太热,对伤口不好,我建议嫂子在医院,陪黄头儿去吃饭,回头我给你打包回来,你看如何?”
难得锦笙一口气说这么多字,简直就要快创纪录了。
“其实我有伤在身,也不太适合吃太油腻的东西,你们去吃就好了,我在医院待着,等你们回来。”我笑着说。
一听锦笙单独陪她去吃饭,黄小丽脸更红了。一副害羞的女儿太态,好像锦笙不是陪她去吃饭,是要陪她去入洞房一样。
“请换衣服。”在交待完正事后,锦笙又恢复了他的说话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