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野萍看着逐渐暗下来的天际,慢慢平静下来,声音平和了许多,道:“小王啊,以后在香港,我们还要多多和他合作,用着他的地方多着呢!这小子心思缜密,他的金融帝国的架构之庞大,布局之隐蔽,细想起来,让人毛骨悚然啊,这么一个庞然大物,我们竟然摸不着他一点底细……想消灭它是不可能的啊……既然不能消灭它,只能想着如何利用它。即使国家机构,也要想着如何多交朋友,少点敌人,懂了么?”
秘书再次重重地点了点头。
……
枪口,冰冷的枪口顶着周五侯的脑袋。
只是,周五侯依然面带微笑,丝毫没有紧张的意思,而那拿枪的手,已经微微颤抖。
“周五侯!是你害得我家破人亡!是你!都是你!我今天要干掉你!干掉你!”沈临风那原本帅气的脸庞,现在因为愤怒和紧张而变得扭曲狰狞,他猛地拉开保险栓,枪口再次用力捅了一下周五侯那肥胖的脑袋。
“好,要我的命很简单,我也一直在等这一天。我知道,你心里很怪我,怪我在沈家处于最危险的时候没有伸出援手,没有帮助你……好吧,你现在干掉我吧。”周五侯冷冷地道。
“你……你……”沈临风瞪大了眼睛,看着周五侯那张肥胖的,甚至显得有几分呆滞的脸庞。“你难道不想求饶,不想解释?”
周五侯细小的眼睛闪过一丝得意的光芒。沈临风,要说你这种在蜜罐里长大的纨绔子弟也敢开枪打人?狗都会笑了。
他一脸的意兴阑珊,懒懒地道:“解释?解释,你会听么?现在,你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了。我的解释你会听么?”
“那,要看你给我什么理由了,只要你给我不杀你的理由,我就不杀你……”沈临风咬牙切齿地道。
“如果你要听我的解释,很简单,先把你那杆破鸟枪拿起来,别忘了,我周五侯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在上海警备区射击场一天打下五百发子弹了!你还嫩点!而且,你看看,外面,我的保安们子弹都上趟了,伤着我没什么,伤着你这个沈家唯一的独苗,沈老爷子唯一的希望,就不好了吧!”周五侯不顾沈临风那铁青的脸色,自顾自地道。
沈临风看着办公室门口那些严阵以待的拿着长枪的保安,犹豫了一下。
话锋一转,周五侯一脸悲凉地道:“我二十二岁来香港,我们在一起厮混了十年啊,十年间,我们亲如兄弟,现在,你却把我当做害得你家破人亡不共戴天的仇人!如果你有这个想法的,用枪指着我的话,我现在只求一死,还解释什么?”
沈临风兀自犹疑,但是,很显然,他的杀心没有刚刚炽烈了,更多的恐惧占据了他的心灵,他的手似乎抖得更加厉害了。
“放下枪吧,如果我要想杀你,刚刚我就让他们报警了。那样的话,恐怕你已经死在了香港飞虎队的狙击枪之下了!”周五侯淡淡地道。又高声道:“保安,退下!”
看保安退去,沈临风放下枪,颓然地坐在沙发上。
周五侯跟没事人一样,信步走到酒柜旁边,打开一瓶红酒,往两只高脚杯里倒得满满当当,端了一杯递给沈临风,坐在沈临风旁边。
周五侯和沈临风碰了一下杯子,道:“还记得1942年的百龄坛么?十年前,我第一次来香港,我们在荃湾的酒吧打架斗殴,结果,你的十个手下全被我放倒了。你还想叫人,我说,不如喝一杯酒交个朋友。”
“于是,我就请你喝酒,当时喝的就是1942年的百龄坛。”沈临风想起那些年少轻狂,无忧无虑的日子,好想唱一首《不想长大》。
“那是我第一次喝百龄坛,味道真好,让我回味至今,我也喜欢上了这个味道。那时候,内地很苦的啊,别说红酒,我靠,啤酒都没有!”周五侯感慨地道。“当时来香港,是因为想躲避华夏十大家族三地子弟的纷争,没想到,资本主义社会这么好!跟着你沈少爷我不知道喝了多少百龄坛!”
周五侯眼光迷离,好像回到了泛黄的往昔。“我在香港打下这个红色企业的这些年,是很艰难的日子,没有你沈临风的支持,没有我今天!”
周五侯动情的诉说,让沈临风也眼圈泛红,他是朋友么?可是爷爷怎么说,他把自己当枪使呢?
周五侯叹了一口气,肥厚的手掌抚摸了一下沈临风的肩膀,语气苍凉地道:“这一次针对曹家的攻击,是我策划了十年的大动作。仅仅布局我就用了十年,而发动进攻,只在一朝一夕。当时你知道,我们都以为,这是一个完美的计划。你在内地获得了经济利益,除掉了夏小洛,报了仇,解决了一个大威胁。我呢,打蛇打七寸,打击曹家政治派系的急先锋何京生和夏近东,这一切,都很完美,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