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节(1 / 2)

这样略显沉闷还带着点呆板的后宫,莹莹最初以为这就是全部,当然,在很久之后,她才明白,很多东西,都是眼前这个男人刻意为之,换句话说,整个后宫祥和的环境,是他为她创造出来的。

太后虽有心搞事,但无奈爪牙被拔,再没了兴风作浪的本事,而掌管凤印手握宫权的贤妃,是个心怀慈悲的老好人一个,至于皇后,如今还在冷宫里关着呢,这是宫中地位高于她的一些人的现状,至于地位比她低的,下面的嫔位仅零星几个,再往下的才人和美人,平日里见都见不到,更别提搞事添堵了。

如此一来,这日子想找事都很难。

而她和朱子俊之间的相处,与其说是皇上与宫妃,还不如说是平常人家的夫妻,两人经常一起用饭,除开菜色比家中更为精致丰富外,其他并没什么不同,两个人也没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朱子俊有时在前朝碰到趣事,也会和她说上一说,譬如首辅大人的某个见不到人的小癖好之类的。

而这种模式,是莹莹最为熟悉的,因为家中父母便是如此。

人一旦处于熟悉的环境中,便很容易放松警惕,而一旦放松警惕,沦陷是很快的。

朱子俊就像一个耐心十足的猎人,等待着自己亲爱的小白兔进入精心铺就的陷阱,然后再耐心十足的将其从里到外,慢慢的吃干抹净,不留一丝痕迹。

一切都是那么悄无声息,却又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在男人的细心呵护下,她完全没有初进宫时的迷茫,对于宫中生活,也很快的适应了,一年时间,就在这种细水长流中,慢慢度过。

朱子俊很细心,爹在登州的一些动作,和娘的生活,他都会时不时的告诉她,而她和庭哥儿两人的通信,也多是蹭了官方驿站,姐弟两个因是同胎而生的缘故,感情向来比一般的姐弟不同,很多和爹娘不太能说出口的话,姐弟两个彼此间却沟通无障碍,也十分理解对方。

在这种生活中,莹莹险些被养的懒散起来,以至于,当她还沉浸在爹娘回京的消息之后,她根本没有察觉到那些深处的暗流涌动。

封后,对于莹莹来说,既不算遥远,也不算熟悉,因为她活的实在有些懒散,以至于一直都没有想过这些,但同时,她心中又十分清楚,以自己的在朱子俊心中的位置,和皇后如今的情况,她得到那个位置,并不算难。

“你……真要我当皇后吗?”

莹莹看着朱子俊,漂亮的惊人的眼睛里,第一次浮现出些许迷茫的神色来。

朱子俊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抱着她说起闲话来:“你知道吗,朕第一次见你时,就觉得这天地下竟还有如此漂亮的小姑娘,可见,天子也并不能想要什么便能有什么的。”

莹莹不懂他的话中之意,只是静静的听着他继续说道:“不过,在最初的时候,朕却并未动什么其他心思,直到阿母带着你进宫……”说到这,朱子俊像是陷入了回忆中,整个人周身都柔和起来。

“也就是在那之后,朕命人查清了前因后果,才知道,原来世上真有美梦成真这一说法的。”

朱子俊嘴角微微勾起,眼睛里放出一种夺目的光芒。

“然后呢?”莹莹有些不由自主的问道。

“然后啊……”朱子俊喃喃的说道:“朕便在心中认定,你一辈子都只能是朕的小姑娘,谁都不能改变这一点,以后你陪在朕的身边,两个人一起慢慢变老……”

莹莹被这双眸子望着,已然有些失陷,这一刻,她好像明白了什么,她深吸一口气,也抱着对方的腰,将头埋进他的胸口,低声的说道:“恩,我们一起变老。”

人生需要筹谋算计,却不可因为未知的一切,而瞻前顾后变得不像自己,这个才是生活。

她不明白前路会如何,但这一刻,已然足够打动她了,这便已足够。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狗血,没有误会,更没有死去活来大彻大悟,平平淡淡却温馨的感情,希望大家会喜欢,么么哒!

第120章 行路

庭哥儿在离家之初,其实并没什么伤感的, 反倒是有种发自内心的期待, 那时,他只觉天大地大, 总想用自己这双眼,多看一看, 多经历一番, 化为自身的财富和积累。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不外如是。

更别说, 他还有好哥们儿陪在身边, 只可惜, 那时的自己稚嫩的有些可爱, 还不能明白这些道理。

他第一次感受到自身的脆弱, 来源自一场大病。

前一天, 他和明哥儿两个划船出行,开始本意是想学古人, 好好鉴赏湖光水色, 陶冶一番心神,可最后, 许是两人功夫没修炼到家,所以,情操没陶冶了,反倒是不知谁提了一句, 说此处的鱼十分鲜美,若是不尝上一尝,到是白走了这一遭。

他们找来一个船上就能烹饪的船家,边等着对方给自己捕鱼来吃,船家的那个小子比他二人小不了两岁,皮肤黑溜发亮,水性高超,一个猛子扎下去,便能摸上一条肥鱼来,他幼时在乡间地头长大,对这个并不算陌生,但明哥儿这货,哪里有机会见识倒些个,一见之下,便大为惊奇。

再加上今天就两人跑出来,仆人随从都不在,胆子也就大了起来,被三两下这么一撺掇,明哥儿就要自己也下水试试。

明明是明哥儿先起意的,但也不知最后怎么搞的,反正,等随从找过来时,两人都已经下过一番水了。

这次的印象太过深刻,以至于多年以后庭哥儿还记忆犹新,他想,这大概是这辈子最疯狂的一次经历了。

随从们大惊失色,可他们两个却哈哈大笑,混不当回事,庭哥儿身体很好,自小也没生过什么病,也从来不觉得生病有什么大不了的,明哥亦是如此,不过,当天晚上,他浑身发冷又发热,头疼欲裂浑身没有丝毫力气时,这才晓得,事情有些大条了。

他……把自己给作的生病了。

此时,一行人正行到一个偏僻的小镇,奉书整个眼泪唧唧的瞧着他,乱张着手浑然无措,随从也均是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到底哪里有大夫啊?”

“我、我们这里没大夫……病了后,都是叫镇子东面的李婆子扎两针的……”

“我问的是大夫,是大夫!你听不懂人话吗!”

“可、可我们这真没大夫啊……”

答话那人都快被吓哭了,他们都是这么过来的,小病不用治,大病治不了,全看你的命够不够硬,从来也没有大夫这种东西啊……

……

静静听了一会儿,庭哥儿这才知道,原来不光自己,明哥儿也生病了,但比较不幸的是,这个地方实在太破太小,根本找不到大夫。

奉书宝贝似的捧着一个蜡封死的小木箱过来:“少爷,这是夫人当初为您备下的药,您、您要不要吃一点?”

奉书问的小心翼翼,他的年纪比庭哥儿还小,人也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这会儿早就吓傻了,抱来这个箱子也完全是死马当活马医,在他心里,大夫,那是很厉害的人,而夫人备下的药,恩……是走投无路下的选择。

瞧着他这副模样,庭哥儿简直又好气又好笑,别人不清楚,他可是明白,娘当初为他备下这些药丸,所花费的银钱,比其他多有的东西加起来都要多。

他努力撑起身子,吩咐道:“给我找些热水来,我要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