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是什么?”菲利克斯问。
“帐篷区比较混是事实,但总归是个有规矩的地方。这种由民间势力制定和维护的规矩很脆弱,只要把他们当中最厉害的收拾了,没了镇场子的大哥,以前的规矩就不会有人遵守,甚至可能崩溃掉……”
汤森娓娓道来:“大团伙不管事,小团伙就会乱,跟着整个帐篷区都会乱,这样一来,我这十个人就能派上大用场。”
“大致想法不错,不愧是在街头混过啊。”菲利克斯点点头:“具体怎么做,你都想好了?”
“我打算以王子护卫队小队长的身份,勾结些外来的商人,这样才好以利益借口跟帐篷区的团伙产生矛盾。用这种借口挑事,我们可以在初期掩饰自己的意图,对手一时半会难以辨别真伪。”汤森解释说:“当然了,如果长官需要一次正面或者直接冲突,我也尽量做。”
“我不限制你的手法和方式,让你出面,就是希望你的手法尽量灵活些。”菲利克斯说:“上面的意思,是要帐篷区的势力重组。特别是东市西市,你能摸进去就是胜利。假如做不到,你掌握一部分外面的地盘也可以,实在控制不住,也要让那些人产生恐慌。”
“长官这是要打草惊蛇吧?”汤森点点头:“明白了,动手的时候我会显得凶恶些。”
“勾结商队这想法很有意思,有利益才有动力嘛。”菲利克斯笑笑:“你打算跟谁勾结?”
“我住的旅店里有很多外来商队,随便找一家就是。”汤森也笑了:“毕竟也是个小队长了,我这种苦曰子过惯了的人,有身份之后不去狐假虎威才让人奇怪呢。”
“计划大致还行,我也不能太小气,这样,你去管事那边领点经费,但要省着点用。奴隶嘛,你直接去剑士营买,有我的面子他们会算你便宜点。”菲利克斯往前走了几步:“最后,我祝你旗开得胜。”
“谢谢长官!”汤森知道这是菲利克斯的结束语,于是行了个礼,转身离开。
“等等。”才走出几步,身后又传来菲利克斯的声音,汤森转过头去看着他。
“沃尔夫……布雷恩。”菲利克斯想了想才记这个全名,他对汤森点点头:“注意安全。”
坦白说来,沃尔夫?布雷恩是个炮灰般的存在,汤森也是以这种心态做事,他就从没期望得到上面的正眼看待。
然而不经意间,听到直属长官这句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的叮嘱,汤森不禁有点反应不过来。
他这样的表情被菲利克斯看在眼里,却有另外一种解释——沃尔夫?布雷恩这人,虽然看起来很现实很自私,但似乎还有纯良之处啊。
汤森要是知道这评价,肯定吐他一脸唾沫。
口头汇报通过,被菲利克斯委以重任、怀揣着一笔活动资金的汤森出门了。但在信步走通往帐篷区道路上的时候,他眼里看的、心里想的,却完全不在自己的找茬使命上。
在这段从外城区到帐篷区的大道上,一向天塌了都不眨眼的汤森,仿佛突然间智力退化、变成了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傻小子。
他开始东张西望,看什么都很有兴趣。
没有过多久,汤森就开始拉着路人问东问西,甚至会不时跑进路边的店铺去流连一番,什么卖武器盔甲的店也就算了,连卖针线化妆品的店都不放过,这就有点过分了吧?
看他那一脸认真的神情,还不似作伪。
“沃尔夫?布雷恩”已经通过终选,而且直升小队长的事情瞒不了人。王子的对手们自然知道了这个消息,所以汤森身后早就多出了两个暗中盯梢的尾巴。
但汤森如此诡异的变化,不但让两个探子百思不得其解,也让在事前安排在各个路口的自己人一头雾水。
属下在想,长官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想隐藏什么东西?
尾巴在想,这混球到底要干啥?没吃药就出门了?
汤森不是犯了病,也不是在学某些人做大事之前放松自己,而是在不经意间想到一个问题,而且得到了答案——那就是在获得银色海岸的承认和支持之后,荆棘玫瑰的发展方向。
虽然就目前来说,这个半商团半军队的势力发展顺利,但“扎根”这件事,做起来一点都不简单。
现在才想到这事有点晚了,但这也不能全怪汤森。
从哈维镇开始,汤森就一直处于仓皇逃命的状态中,全部精力都要用来考虑要命的细节,根本没时间做长远缜密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