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目标(上)(2 / 2)

傲世法则 明寐 1114 字 9小时前

汤森爱死这个战术了,因为偷袭就意味着少伤亡、意味着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为了增加后者的效果,他亲自带领参谋们做出一份详尽的偷袭计划。当然,这个作战计划肯定集阴险、冷酷、歹毒于一身,也充分显露了汤森的内在特征——那是一种自相矛盾的姓格。

这种矛盾要从汤森的地位谈起,首先,他是荆棘玫瑰的缔造者和最高首领。在这个战略位置上,他的表现极其沉稳也极其冷酷。他能未卜先知的训练部队,他会毫不犹豫的发动战争,他甚至在最重要的战略安排上一意孤行……完全读才、完全铁血、完全没人情可讲。

但在更细节的层面上,他又算是手下这伙兄弟的家长和兄长,特别是在军队方面,几乎每个手下都是他亲自挑选并训练出来的,所以他对他们有很深的感情,所以他舍不得让任何一个人死伤残费……所以这就注定了汤森会在战术层面上酷爱偷袭、喜欢兵行险招。

换了别人,也许会把这种感情当成一种负担,但汤森不会,相反他还对一路上的实战训练结果感到欣慰——将近三千里的路程,好几次战斗,没有一个人战死也没有一个人残疾!他内心希望维持这种局面。当然了,卷进战争就会有牺牲,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汤森努力的方向,是不让手下兄弟的血白流!

部队登陆之后,半个小时内完成轻装准备。从上到下,每人都只携带三天口粮和必要的作战装备。然后在瓦胡等人的带领下,队伍拼老命直冲本次战役的第一目标——马奇部落!

瓦胡等人非常熟悉马奇部落,就跟熟悉自己的部落一样,基本上事无巨细全知道。

在半年以前,马奇部落就有一万出头的人口。因为不善渔牧,马奇部落的聚居地在距离海岸三百七十里的丘陵地带边缘。在晨曦议会的帮助下,他们在这片沃野上开垦良田,以种植和简单加工为主要营生,在各方面都处于本地领先位置,甚至连聚居地都是一副内陆风格。

长期以来,马奇部落在本地是只逊于瓦胡部落的第二大势力,并在十几年里联络其他部落与瓦胡部落对抗,期间大小战争打过无数。所以在战斗力方面,马奇部落称得上“强大”。

马奇部落有很强的机动作战力量——两名晨曦议会的常驻异能师,七百多精锐部落战士,其中还包括百人左右的土著骑兵。而且在打赢瓦胡部落之后,他们的部队肯定会扩充。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