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这是我的兵?(上)(1 / 2)

傲世法则 明寐 979 字 7小时前

勤务兵屁颠颠的帮汤森领了盔甲一类的装备回来,在长官痛苦万分的进餐时,他就蹲在帐篷角落里,卖力的擦亮了每一处应该闪闪发亮的地方。

“这玩意怎么穿?”汤森拿起皮甲的某部分,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弄不懂:“过来帮忙。”

“是,长官。”勤务兵拘谨的擦了擦手才跑过来,他先帮汤森穿上一层麻布制的内里,再逐一套上皮甲部件,最后用宽大沉重的金属扣和皮带连接各个部位。

汤森估计了一下,整副皮甲带表面的金属贴面,大概有二十多斤重,穿戴时间不会少于十分钟,真是繁琐笨重到不能忍受。

“穿上盔甲,汤森长官才真是威风啊!”绰号猴子的勤务兵欢喜的说:“我们早就盼着有个正经军官来当队长了!长官,您不知道,如果一直没有军官愿意来,我们连饭都吃不饱啊!”

“你们跟别人一样,都是联军的兵,为什么会吃不饱?”汤森奇怪了,在他的时代,战士吃不饱是不可想象的事,同时也意味着会有一串人站在帝[***]事法庭的被告席里。

“因为我们是尖兵啊,我们都是被各营踢出来的倒霉蛋,没人肯正眼看。”猴子低声说:“不管什么队伍,不管是什么事情,人家的军官一出来,我们就只有挨揍的份。我们要干几份活,却领不到足额的伙食……哦长官,该出艹了。”

汤森平静的倾听,他早已抱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宗旨,没有理会猴子的抱怨。听到军营中单调的鼓声,他拿起头盔问:“出艹内容是什么?”

“别人不知道。但我们就是甩甩手、伸伸腿,要不然绕着帐篷跑两圈也行。”猴子说:“长官,他们都集合好了。”

出了自己的帐篷前,汤森习惯姓的在门前止步,脸色肃然,两手掌竖起、拇指先从两眼旁边插进发际线,手腕一转食指中指插入领口内、与拇指一道理好了领口——没碰到大檐帽、没捏到风纪扣,这是奇怪的感觉。

“这不是你熟悉的那个世界啊!”汤森暗自苦笑,一脸肃然的走出帐篷,准备迎接萧杀的军营生活——走到外面才看了一眼,他就呆住了。

这个所谓的军营,绝对在改写汤森的认知。

这哪是军队驻地?完全是个菜市场加垃圾场!

各种颜色打着补丁的帐篷横七竖八,形形色色的男人和女人穿梭来往,空旷处有人摆着地摊在叫卖什么,角落里那堆人分明是在赌博……你大爷的,自己不穿衣服在外面溜达也就算了,挥舞着着女人内衣疯跑是怎么回事?!